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因此,教师法律法规就成为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常考考点,这里对常考点进行知识点梳理。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中长期发展纲要】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义务教育法11】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中长期发展纲要】
4.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
1.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教育法8】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教育法12】
4.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法35】
5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教育法57】
6.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法3】
7.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师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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