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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新闻与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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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中国互联网 30年法与治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9-16 11:55:36点击:

  2024年是习总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是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也是中国网络法治建设进步的30周年。

  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特别是党的以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持续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强化网络法律实施、深化网络法治宣传、推进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值此之际,本刊特推出一组封面文章,对30年来网络治理的中国方案进行报道,以飨读者。

  1994年4月20日,一条64K的国际专线从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通过美国Sprint公司(美国一家无线运营商)连入互联网,实现了中国与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从此开启了中国互联网蓬勃发展、创新繁荣的时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4年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

  从0到10.92亿,30年来,中国互联网从蹒跚起步到阔步前行,我国开始大踏步赶上并引领信息时代。

  同时,2024年也是习总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和中国网络法治建设进步的30周年。6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并发布了《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全面展现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成就,总结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经验,同时也展望了中国网络法治的未来和前景,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贡献中国法治智慧和法治方案。

  30年来,特别是党的以来,我国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从无到有、日臻完善,网络法治积极发挥服务支撑和服务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一张依法治网的画卷正徐徐铺开。

  “截至目前,中国制定出台了网络领域立法150多部,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搭建了中国网络法治的‘四梁八柱’,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王崧介绍。

  从我国网络法治的总体情况来看,网络法治建设经历了1994—1999年的起步阶段、2000—2011年的快速发展阶段和2012年以来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三个阶段。在此期间,相关制度法规逐渐发展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网络执法、网络司法全面推进,形式多样的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迈上新台阶,网络法治相关研究繁荣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开创新局面。

  记者通过梳理15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发现,目前,我国已建立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基础制度、深入构建了网络运行安全制度、建立完善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持续健全了网络信息内容建设与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了信息化发展制度、不断健全了网络市场运行管理制度、着力丰富了网络权益保障制度、系统构建了网络刑事法律制度、稳步健全了涉外网络法律制度,中国网络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例如,在网络安全方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等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到《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战略规划、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再到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实施,一批涵盖网络安全各个领域的重要制度相继建立并不断完善。

  在网络刑事法律制度方面,国家在不同时期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立法修法活动,严惩网络违法犯罪。例如,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填补了我国计算机犯罪罪名的立法空白;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等;202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这一行为方式明确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之一。2022年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法》是专门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活动制定的“小切口”法律,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活动提供有力且有效的法治保障……

  网络催生了大量的新类型纠纷。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缺乏相应的针对性,应该怎么办?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法官周加海指出,此时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在把握法律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边界、定规则,确保网络不成为“法外之地”。

  “比如,一段时间内网络暴力现象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但是,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导致网暴受害者维权困难,一些网暴案件、重大恶性网暴案件最后不了了之。”周加海举例说,“针对这一现实问题,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和办案要求。文件发布后,反响热烈、效果良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明确刑事司法的法律适用规则提供了指引。

  在网络权益保障方面,网络民事权益保障制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其他特殊场景和群体网络保护制度也日渐完善。例如,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200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这一突出问题作出回应。2020年,《未成年人保》进行第二次修订,其中新增网络保护专章,并明确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法规,其对于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体系、构筑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屏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日益成为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近年来,为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制定出台了多部互联网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数字经济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服务保障作用。”王崧说,结合数字经济发展实践,我国还加快开展“小切口”立法,对网络直播、网络支付、在线旅游、网络招聘等活动加以规范,为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法治化环境。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调解、立案、交费、开庭,是不是还要跑法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据周加海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三步走”,逐渐实现把“线下”审理搬到“线上”。

  “第一步是在浙江杭州、北京、广东广州设立三家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同步探索手机端的‘移动微法院’。第二步是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将在线诉讼推广到全国法院,不只限于三家互联网法院。第三步是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使线上诉讼这种模式与线下诉讼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在发布会上,周加海作出详细解释,“大家都知道,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已突破4500万件大关,其中有三成实现在线立案,一半以上的法律文书是在线送达,大大提升了审判质效,方便了人民群众”。

  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的产物,也是人民法院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模式、推进依法治网的具体举措。

  2017年6月26日,习总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18日,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开创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历史先河。

  “如果十年前你问我,当事人能不能足不出户就把案子给解决了,我一定觉得你是在开玩笑。”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庭长沙丽笑着说。

  作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初创团队的一员,沙丽与同事们见证了互联网发展的波澜壮阔,也让审判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同频共振,用一记记法槌触摸发展的每一次脉动。

  首创“异步审理模式”,使当事人不再囿于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参加庭审;审理全国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积极回应科技创新动向下的人工智能司法保护新需求;庭审平均用时35分钟,平均审理天数为39.2天……一张张亮眼的“成绩单”展现出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法治建设的坚定步伐。

  记者在7月4日举办的“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中了解到,近年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始终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助发展”的裁判理念,审理了一批填补法律空白、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如“国内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某读书软件案”,全国首起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等,通过以裁判树规则,为数据要素产业更好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

  数据显示,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23万余件,网上立案率达99.83%、电子送达率达98.73%、在线G虚拟‘YUE法庭’”“E链云镜”“All in Message 5G智审卡片”等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院建设的融合,为司法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还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7家大型互联网平台创新布设“枫桥E站”解纷站点,以“首案示范+类案调解”赋能平台自治。

  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率先探索互联网技术与司法工作融合应用,不断拓展互联网司法应用领域向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延伸。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四级法院统一的问题解答平台“法答网”。数据显示,“法答网”上线运行以来,全国法院干警累计在线次。“法答网”已成为四级法院法官“寻医问药”的重要平台。

  2023年,全国法院信息化“一张网”建设有序推进,有助于实现法院系统内外的数据共享,提升数据质效,为人民法院数据治理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2023年,“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深化,形成横向对接10多个部门,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的网格化矛盾纠纷在线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不仅为广律界人士提供更加精准、权威的办案参考和研究素材,也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更深层次司法公开的现实需求。

  搭乘信息化时代的东风,互联网司法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模式和规则体系,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半岛平台。

  6月27日,2024年“全国网络普法行·内蒙古站”的活动现场可谓热闹非凡。网络法治知识线上竞答、专家线上答疑、网络法治论坛等线上线下普法活动,让广大市民在互动参与中获取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网络法治观念,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也是新时代我国网络普法工作的缩影。

  30年来,我国网络法治宣传不断深化,网络法治理论研究和教育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日益成为网络空间的广泛共识和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网络空间得到全面彰显。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嵌入传统法律法规普法工作中,主要内容是对综合性法律法规进行普法。

  进入21世纪,随着互联网普及范围的不断扩大,利用网络开展法治宣传,成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为此,中国普法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普法网站应运而生,这也是扩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的有益尝试。同时,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专门性文件《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也于2006年出台。在这一时期,我国法制宣传教育手段载体进行了创新半岛综合,宣传教育内容不断丰富,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加大。

  党的以来,以普法为主要内容的媒体传播形态越来越多元,短视频、网络直播、动漫等个性化的普法产品频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广泛开展线下及线上主题宣传活动,使“互联网+普法”成为开展普法工作、拓展普法模式的重点,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迈上新台阶。

  例如,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打造的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普法品牌,最高人民法院创新打造的典型案例普法品牌等,使得普法由原来的单向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老百姓能够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了解网络法律知识,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支持者、宣传者,增强了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满足了不同群体多样化的普法需求。

  此外,2014年以来,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共同连续在全国范围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有效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在全社会营造“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十而立”,中国网络法治建设伴随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日渐成熟,从“羊肠小道”走上“信息高速公路”,未来也将在中国特色治网道路上继续创新,让世界聆听到新时代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的铿锵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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