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高考半岛登陆摆设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高考安全工作。各地市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和指引做好考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逐级报至省招生办。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报名和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要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和安排本市高考报名点,方便广大考生报名。要加强对高考报名点的管理,规范报名点报名组织工作,确保考生报考信息数据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地市原则上接受广东省户籍或在我省工作或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报考。经充分挖潜考位资源仍不能满足本地市户籍和居住证明考生报考需求的地市,方可进一步细化跨地市报考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并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跨省异地报考。2024年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仅对网上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原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和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核。各地要科学制定报名工作方案,加强对报名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严把资格审核关,严格审查学生参加高考的报名资格,认真核对毕业证书,严防弄虚作假。要加强考生身份验证和入场检查,严防替考。要注意核查考生的身份证件,核查证件有效期,严禁持过期的身份证件报考。持过期证件报考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要提醒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绑定本人手机号,认真做好考生确认信息数据的编辑、校验、归档工作。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高校招生继续实行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专业计划分开编制的办法。高考报名前,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公布,并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高校学历教育规模计入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各高校要根据师资等办学资源合理控制招生总规模。报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考生报名情况编制招生计划,要综合考虑专业办学条件和能力、生源情况等,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半岛登陆、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和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所有计划调整均需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网上进行,不得擅自调整国家下达的计划或改变招生计划层次和类型,不得超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复员干部(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免试入学,2024年报名时间与参加高考其他考生相同。各招收免试生的学校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免试入学考生的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各高校要明确办学定位,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执行脱产、非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并规范开展招生宣传,严禁虚假宣传、混淆办学类型、违规承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各高校要在招生宣传中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详见司法部网站)以及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
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各地要加强对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考生和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查,认真履行对高校校外教学点的监管职责,会同纪检部门重点督查高校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违规设置校外教学点、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不良行为,维护招生和办学的良好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对于考生应知应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招生“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招生的政策,严禁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严禁未经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行为。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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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9月15日9时开放,网上注册功能9月19日17时截止,上传材料功能9月21日12时截止,缴费与确认报名功能9月21日17时截止,请在规定时段报名。
高升专和专升本的考试费用均为111元(每科37元)、高升本考试费共148元(每科37元)。详见全文!
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在我市报名条件明确如下:有效期内清远市居住证,清远市社保证明...详见全文!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9月15日9时开放,网上注册功能9月19日17时截止,上传材料功能9月21日12时截止,缴费与确认报名功能9月21日17时截止,请在规定时段报名。
经研究,我办定于2021年9月16日9:00开始,在2021年高考报名系统增加部分考位,考试地点安排在阳山县,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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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高考安全工作。各地市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和指引做好考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逐级报至省招生办。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半岛登陆、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报名和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要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和安排本市高考报名点,方便广大考生报名。要加强对高考报名点的管理,规范报名点报名组织工作,确保考生报考信息数据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地市原则上接受广东省户籍或在我省工作或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报考。经充分挖潜考位资源仍不能满足本地市户籍和居住证明考生报考需求的地市,方可进一步细化跨地市报考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并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跨省异地报考。2024年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仅对网上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原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和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核。各地要科学制定报名工作方案,加强对报名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严把资格审核关,严格审查学生参加高考的报名资格,认真核对毕业证书,严防弄虚作假。要加强考生身份验证和入场检查,严防替考。要注意核查考生的身份证件,核查证件有效期,严禁持过期的身份证件报考。持过期证件报考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要提醒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绑定本人手机号,认真做好考生确认信息数据的编辑、校验、归档工作。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高校招生继续实行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专业计划分开编制的办法。高考报名前,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公布,并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高校学历教育规模计入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各高校要根据师资等办学资源合理控制招生总规模。报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考生报名情况编制招生计划,要综合考虑专业办学条件和能力、生源情况等,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和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所有计划调整均需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网上进行,不得擅自调整国家下达的计划或改变招生计划层次和类型,不得超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复员干部(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免试入学,2024年报名时间与参加高考其他考生相同。各招收免试生的学校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免试入学考生的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各高校要明确办学定位,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执行脱产、非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并规范开展招生宣传,严禁虚假宣传、混淆办学类型、违规承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各高校要在招生宣传中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详见司法部网站)以及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
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各地要加强对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考生和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查,认真履行对高校校外教学点的监管职责,会同纪检部门重点督查高校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违规设置校外教学点、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不良行为,维护招生和办学的良好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对于考生应知应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招生“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招生的政策,严禁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严禁未经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行为。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