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登陆法令征询公司免费保举状师属于不法运营
法律咨询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推荐律师,既违反国家规定,同时严重扰乱律师市场的正常秩序,故不能认定系合法经营活动。
2020年9月,刘辉注册成立上海圣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是公司的实际经营人。
刘辉请托金某提供刑事案件被拘留嫌疑人及家属的信息,金某遂使用本人密钥查询辖区内其他办案单位侦办中的刑事案件,将案由、简要案情、嫌疑人及家属姓名与联系方式、被害人及家属姓名与联系方式等100多条信息,通过语音或手写纸条方式交给刘辉,刘辉先后给予金某1.1万元和6条软中华香烟。
刘辉取得信息后,与家属电话联系取得信任并谈妥委托律师业务,后以圣律咨询公司名义与家属签订法律咨询合同并收取费用。
2021年2月至7月间,刘辉通过金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促成律师代理业务共9起,违法所得计20.15万元。案发后,刘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帮助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但是,如果是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则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仅属于情节严重。
本案中,刘辉与公民签订法律咨询合同,收取咨询费,推荐律师,并向律师支付佣金,严重扰乱律师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属于合法经营活动。刘辉违法所得20.15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刘辉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聘请律师代理刑事诉讼,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费,律师事务所开具,并指派律师办理具体事务。
法律咨询公司虽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但只能经营普通的法律咨询业务,超出经营范围推荐律师代理刑事诉讼案件,不属于合法经营的范畴。
本案中,刘辉注册成立上海圣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的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范围为法律咨询,并明确标注“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
然而半岛注册,刘辉在开展具体业务时,以法律咨询公司的名义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收取咨询费,并以公司名义向在看守所门口搭识的两位执业律师分配佣金。形式上签订法律咨询合同,而实质上开展刑事案件的委托代理业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半岛登陆。
法律咨询公司往往利用当事人及其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大肆夸大诉讼效果,甚至对法院判决结果和证据收集作出承诺。而且为了让当事人感到“物有所值”,法律咨询公司通常会分阶段收费,在签订法律咨询合同时,仅收取约三成的费用,其他费用待取得理想的判决后再结清。
殊不知,法律咨询公司的目标就是这前期的三成咨询费,之后的法律服务全部交给合作律师处理,对服务质量没有任何保障。而律师在接触到具体案件后,由于只能获得法律咨询公司给予的佣金,且并不掌握案件前期的洽谈和许诺情况,往往难以提供和法律咨询公司乱许诺的超出常理的“优质”服务。
因此,法院最终将法律咨询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推荐律师的定性为非法经营,继而认定刘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