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法院援用“李鬼”法例?多备几个搜法半岛平台渠道用起来才香!
前几天,有一篇名为《》的文章爆红法律人朋友圈。该文作者“蒋一凡”经调查发现,四川、福建、湖北、安徽、黑龙江、吉林、等多地法院引用或认可过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其实并不存在,原型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内部意见,被冠以高帽后,竟堂而皇之进入各地法院生效裁判殿堂。
笔者阅读《多》文时感觉,若文中考证出的诸多判例的承办法官看到该贴,大概会原地罹患尴尬癌。这魔幻现实的戏剧效果绝对可以压电影《九品芝麻官》一头:电影中周星驰要“用前朝尚方宝剑斩本朝犯官”,闹了笑话,但至少,他那柄剑确非凡铁。
当然,该文作者最后也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最可能是全国法院尚未建立起包括地方性规定在内的、统一联网的法规知识库,这导致各地法官没有一个权威的平台进行检索和交流”。作为制定法国家,我国确实亟待推出一个官方、统一、完备、随时更新的法规库。毕竟半岛平台,法官用错法典的虽尚在少数,但常能听闻某地律师同仁用了过时法规被当庭打脸。作为法律职业人员尚且如此,非专业人员又该如何确定自己查到的法律法规是否货真价实呢?
稍微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我国可冠以“法律”这一神圣字眼的文件,都得经全国或其会敲红章,除此之外不论是国务院出台还是自治区制定,顶多是个“法规”。那么,笔者先去全国网站看了看。
遗憾的是,在全国官网,除了根本大宪法独占一个页面外,并没有找到生效法律文件的页面,直接在搜索栏键入法规名称,返回的均是立法相关新闻。经仔细查询,在“权威发布”项下找到“法律文件”页面,只是内容有限,且立法情况与法规本身混在一起,也没有搜索功能,实用性较差。
离开全国,笔者又来到司法部官方网站,这里就务实得多,常用选项卡的中间位置有明显的“法律法规规章”按钮,点进去一看,不赖,分门别类清清楚楚,几十页列表的法律、法规,几百页列表的规章任君选用。惜乎这么大数据库,同样没有提供好用的搜索通道,在上面搜索框收入法规名称,返回的结果仍以新闻为主。同时,这里的库存以法律为主,对于实务层面关注更多的司法解释并不涉及。
但是,调皮的司法部其实已经修正了这俩漏洞,笔者发现,司法部还运营了另一个网站:法律法规数据库,打开一看,“请在66637部法规中搜索”,相当傲娇。而且最后一个搜索项就是“司法解释”。根据笔者亲测,大多数法律法规的搜索结果还是喜人的,当然也还有不足,主要是更新慢了些,搜“民法典”,还没收纳呐。
下面笔者打开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官网,首页同样没有发现法律法规入口,仔细查找后,在“权威发布”里找到“司法解释”页面,别说还线个司法解释在列。没有法律法规,把司法解释理理清楚也是极好的。当然,也是没有专门的搜索通道,用整个网站的搜索栏,返回结果中虽然确实有司法解释本身,但淹没在各种新闻中,挺考验眼力价的。
既然看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不能错过。没成想,最高检的法规搜索高出最高法一个level——点击首页中间右侧的“法律法规库”打开搜索界面,整整齐齐列明了不同效阶的规范性文件,虽然主要都是刑事检察相关法规,但也着实令人惊喜,可说是刑事部门同事的福音。
如果你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就这样输了一阵,那就太单纯了。实际上,类似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还主管了一家“中国法院网”,该网站头部右侧有“法律文库查询”功能,有很好的搜索能力。只是......库存似乎小了点,当用司法解释进行搜索测试时,返回的结果明显小于笔者认知范围,比如婚姻法司法解释,只存了解释二、三,不知仍在生效的解释一去哪里玩了。
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或政府网站。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是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也相对更加灵活,尤其在一些冷门领域作用更大。比如针对矿产权类案件,我们就可以登录自然资源部网站,寻求相关法规支持。
还真别说,自然资源部的法律文件整理和公开工作相当不赖,分门别类清清楚楚,不仅是部门规章,还把他们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准备齐全了,不能不表扬一个。
以上各官方门户,优势是出身正统,无“李鬼”之虞,但许多使用起来不那么方便,且常常库存紧张,让人产生“搜到的肯定准,搜不到的也不能说一定就没有”的尴尬。
法律图书馆。这家网站成立于1999年,可以说在整个国内互联网界的辈分都不低了。作为一家专业提供法律数据的网站,法律法规检索当然是最基础且免费的功能之一,在笔者这几年的使用过程中也一直有非常稳定的上佳表现。如果购买它的会员,还可以享受法律文书库、地方性法规库等延伸服务,同时还可使用其手机端APP“新法规速递软件”,提供离线查询和在线更新功能。
北宝对于法律从业人员来说几乎是教科书般的存在,来自北大的优良血统使它一开始就有半官方的天然优势,且在法律专业性上一直表现不俗:除法律法规外,还提供司法案例、法学期刊等多项数据库,同时其法律数据库也不仅限于范围,还可搜索港澳台及域外法律。另外它同样提供手机端APP,甚至开发了微信版。当然,要解锁它全部的功能所费不菲,但仅仅使用法律查询功能还是不用破费的。
无讼案例是近些年借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的东风迅速成长的典型,占有判例搜索领域重要位置。而实际上,除案例搜索外,它还提供完备的法律法规搜索功能,其数据库除了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甚至还囊括了地方法规,同时可以一键下载,简直不能更方便。此外,当你把鼠标停留于某一具体法条时,系统会自动弹出引用过该法条的相关案例,配合本身巨大的判例数据库,一键直达,如此不仅法条有了,类案裁判也有了!
Alphalaw法律智能系统。这个的门槛其实有点高,因为Alphalaw并不是单纯的搜索或数据类网站,也不直接对公众开放,它是专为法律从业人员尤其是律师准备的一体化办公及办案系统,可以实现律师业务全流程的管理,其中自然包括法律法规的查询。而且,它的数据库甚至已经覆盖到比地方法规更小众的地方司法文件以及行业规定、团体规定。当然,除法律法规外,它还提供案例、司法观点、类案裁判规则等工具性功能。如果本文列位看官所在律所恰好还没有采购自己的办公OA系统,那么不妨从Alphalaw开始。
百度旗下“度小法”,无论是不是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遇到法律查询需求时,大部分都会习惯性“百度一下”。本着对大伙儿负责的态度,这里举例说明一下吧:在非官方的各个法律数据平台上,“度小法”是唯一搜不到《民法典》的半岛登陆,而笔者搁这儿敲字的时候,民法典都已经发布两个多月了......
以上林林总总的搜法途径,都是笔者日常工作中所涉及或使用较多的。可以看出,至少从法律搜索服务市场这一细分领域来说,民营经济好像确实更活跃一点。
简而言之,一般性的法律法规,以上任一渠道都不必担心造假问题;但比较冷门或小众的,还是建议多平台、多来源相互验证一下,有备而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