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流媒体的香饽饽“天眼查”被查官半岛注册方微博被禁言90天
7月28日,新浪微博发布专项整治处置结果公告,根据微博整治平台和自媒体账号突出问题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专项行动的安排,
据央广网报道,多家企业曾称天眼查利用公开信息,渲染出一些和实际不符合的结论,对企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困扰。
对于媒体行业来讲,观媒智库4月20日曾撰文分析不当使用商业查询工具的诸多风险,该文部分观点已经被上报至有关主管部门采用。今天,观媒智库重登此文,以飨网友。
4月17日,有媒体引用来自于企业信息检索工具“天眼查”的数据报道说,华米科技运营主体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多项工商变更,小米公司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刘德退出董事行列,小米投资人之一岳斌等法人或自然人退出股东行列。
很快,华米公司作出回应,该消息完全不属实,小米的持股从未发生改变。华米公司一位公关人士在社交媒体中表示,“天眼查在不征询公司说法的情况下,发布类似标题党的新闻,不是第一次了”。
观媒智库查证发现,此前,因媒体引据天眼查发布“彭翼捷全面退出阿里系”的消息,支付宝官方微博曾发文公开辟谣。
观媒智库注意到,天眼查其实是一款企业公开信息的整合及查询工具,该平台通过抓取国家或各地官方平台发布的企业工商、司法、征信、税务等信息,经过大数据整合、逻辑重排、数据清洗后进行发布,并向公众或者企业提供免费、付费查询功能及其他增值服务。
观媒智库在日常阅览各大主流媒体内容的过程中,频繁发现部分媒体在报道一些企业消息时,在表述引用来源时会注明是“天眼查”。
凡闻资讯的全网数据分析显示,4月13日-19日,各大主流媒体引用“天眼查显示”字样的文章就达到5320篇次,引用“天眼查数据显示”字样的文章达10499篇次。
问题恰恰出现在这里。各大媒体所说的“天眼查显示”“天眼查数据显示”,其数据发布者及“版权”、“信源”并非是天眼查所有,而是国家主管部门。
普通公众使用天眼查,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工具。但主流媒体作为拥有社会公信力的机构,在生产过程、传播渠道中一昧滥用是存在风险的,媒体不应该放弃信息再次核实的基本操守。从深层次来讲,对于这些数据的直接引用,主流媒体从业者也正面临着新闻实操陷阱。
第一,天眼查数据等于权威数据?虽然天眼查的数据来源是国家权威机构,但是由于这些数据是二次抓取、清洗而成,后台抓取算法及前台展现规则存在人工干预特点,此外还可能会有技术上的运行瑕疵。因此,天眼查前台展现的数据可能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失真”现象,诸如更新不及时、数据分析失误等现象。
在华律网等多个投诉平台上,有用户表示“天眼查把别的公司的法律诉讼弄错到我们公司,反馈半个月一直未解决”。
就在昨天,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说,“近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天眼查、企查查、启信宝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被登记为“中海国龙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对此,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其公司并非中海国龙公司股东,也并未向中海国龙公司进行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公司对中海国龙公司的一切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逻辑上分析,最大的可能是市场部门被企业虚假注册资料蒙蔽。但未来一旦涉事公司出现在新闻事件中,媒体报道时一昧引用上述来源而不去和当事企业核实,最后或将会陷入失误的境地。
天眼查只是一个工具,如果和百度去类比,有一定的相似性。模拟这样一个场景,某家记者写稿,过程中去查证一件事情,有时会使用搜索工具百度进行查询。但是如果他的最终稿件里出现“据百度显示”这样的字样,肯定会被同行贻笑大方,成为业界的笑话。
媒体工作者通过天眼查等工具查询工商信息并没有问题,但引此发布属于没有引用直接信源。而过度偏信这种工具,又陷入了单一信源的圈套。信源的合法性是考量诸如“天眼查显示”的重要砝码。在新闻生产流程中图省事,在传播渠道中一昧“神化”这些工具,已经逾越了主流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使命。
记者合理的做法还是尽量表述来源于官方渠道,把“合法信源”表述准确,不要用滥用媒体的权威性去为商业公司背书。何况,鉴于国内主流媒体的特殊属性,记者未经单位同意将公器私用也会存在某种程度的职业风险。
天眼查的一家竞品公司似乎也在模仿他们的策略半岛注册。今年2月,该公司一名员工曾联系观媒智库,希望开展合作。条件正是以“赠送VIP账号”的代价换取内容方面的“植入”。其实,作为数据提供方,这样的公对公合作从一般的发布角度判断,和媒体合作并无问题。但是,媒体工作者在生产过程中过度依赖、滥用天眼查,形成的“集聚效应”,是削弱了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
也正是上述这家竞品公司半岛官网,前几天出了一条新闻,引据该公司的信源说,“失业‘老板’于汉超:名下6家公司”。
媒体煞有介事截屏了这6家公司的名称,甚至还得出了结论“于汉超的商业布局当前还谈不上非常成功,六家公司中有三家被列入经营异常,还有两家公司参保人数仅1人”。